秩序维护服务招标内容及要求
1.内容范围:
⑴ 项目内部公共区域的日常秩序维护服务;
⑵ 本项目物业规划红线内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秩序的管理;
⑶ 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秩序维护和物业服务工作,防止侵害该范围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⑷ 服务标准应达到本项目公共管理制度、工作手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要求:
⑴ 维护本物业范围内的公共秩序,提供24小时秩序维护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等;
⑵ 严格按照安徽华地好生活集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的秩序维护服务相关标准进行;
⑶ 所有进驻现场的秩序维护员须经过岗前培训,并达到以下基本上岗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历史清楚、无违法行为记录(上岗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初中及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有体检合格证),形象良好、年龄在18-55周岁,身高不低于165cm,其中门岗、形象岗年龄要求不高于45周岁,白班秩序维护员年龄要求不高于50周岁,夜班秩序维护员要求不高于55周岁;中标单位至少安排一名现场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有3年以上同岗位保安管理经验,驻场负责人的录用和调整需经甲方面试同意方可;
⑷ 中标公司进入现场后,积极开展本项目的各项秩序服务工作,现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5)完成秩序维护服务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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